重庆大足一男人屡次转账给一名女牌友,他的妻子知道后,直接申述了对方,她能要回这些钱吗?
近来,重庆市大足区人民法院审理该起案子,判定被告返还原告收取第三人杨某“520”“1314”等名字的转账1.1万余元。
陈女士与杨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杨某与李女士因打牌相识,后两人屡次在一起打牌。
两人了解后,杨某经过微信屡次向李某转账,数额在十几元至一千多元不等,不乏几笔金额为520元、1314元、131.4元等具有特别意义的数字,算计1.1万余元。
陈某得知此过后,遂向法院提申述讼。
法院经审理以为,夫妻两边对一起财产享有平等的财产权利,未经爱人赞同,任何一方不得私行处置。
第三人杨某向被告李女士转账中触及带有特别意义的520元、1314元、131.4元、13.14元等金钱显着违背公序良俗,且未能向法庭供给依据证明其合理性。因而,这些转账行为不属于正常家庭财产处理的领域,应视为无效民事行为,李女士取得的此部分金钱应当予以返还。法院遂判定被告返还原告该部分金钱1.1万余元。
李女士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原判。
法官说法: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起财产作为一个全体,夫妻两边对一起财产不分比例地一起享有所有权,夫或妻非因日常日子需求处置夫妻一起财产时,应当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独自处置夫妻一起财产。
假如夫妻一方私行将一起财产赠与婚外第三人,这种赠与行为应认定为无效,其爱人有权要求受赠人返还。
上游新闻记者 徐勤 通讯员 李佳
来历:上游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