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在爱人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将夫妻一起产业赠与给第三人,爱人可要求第三者返还赠与金钱。近来,南京玄武法院审结一同此类案子,判第三者返还50多万元。
女子陈某与男人曾某于2018年成婚,2022年离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某未经陈某赞同,私行经过微信、付出宝等方法分多笔转账给第三者周某合计60余万元。陈某以为,曾某的行为侵害了她合法产业权益,恳求法院判令承认赠与行为无效,周某向她返还60余万元并付出利息。
法院审理以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产业,为夫妻的一起产业,归夫妻一起一切。夫妻对一起产业,享有相等的处理权。本案中,曾某在与陈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非因日常日子需求,也未与陈某协商一致,未经陈某赞同,私行将夫妻一起产业60余万元给予婚外第三者周某,归于处置夫妻一起产业的行为,该转账行为侵犯了陈某的夫妻一起产业权利,也有悖公序良俗,应当确定曾某对周某的赠与行为无效。
周某获得60余万元并无法令依据,应当返还。周某合计转给曾某7万余元,应予扣除,彼此折抵后,周某实践应当返还陈某50余万元并付出利息。
法官说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说(二)》自2025年2月1日起实施,其间规则夫妻一方为重婚、与别人同居以及其他违背夫妻忠诚责任等意图,将夫妻一起产业赠与别人或许以显着不合理的价格处置夫妻一起产业,另一方建议该民事法令行为违背公序良俗无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撑并按照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规则处理。该规则清晰夫妻一方私行处置夫妻一起产业的法令结果,对违背夫妻忠诚责任的产业处置行为进行规制,着重对公序良俗的保护,保护社会道德风尚和公共秩序,为婚姻关系中的受损一方供给了清晰的法令救助途径。
扬子晚报/紫牛新闻记者 任国勇 通讯员 孙金凤 李雪静
校正 王丽丽